第六届广东音乐创作大赛、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章程
发布时间:2017-04-26 作者:广东音乐曲艺团 来源:广东音乐曲艺团 点击:
广东音乐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也是岭南文化的亮丽名片,具有鲜明的地方色彩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其悠扬动听的旋律早已传遍祖国的大江南北,流播到世界各地,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和欢迎,在海外华人华侨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广东音乐清新流畅、雅俗共赏,《步步高》、《娱乐升平》、《赛龙夺锦》、《旱天雷》等乐曲经常被选作全国人大投票或重大国宴时的背景音乐。广东音乐文化底蕴深厚,内涵丰富,经过数百年的传承、发展,自成体系,是我国民族音乐百花园中一株艳丽的奇葩。2006年5月,广东音乐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长期以来,政府和有关部门一直重视广东音乐事业的发展,把繁荣广东音乐创作视作一项重要的文化工作,并实施了一系列鼓励广东音乐创作的实际举措。1995年,由原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亲自倡议,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和广州市文化局拨出专款设立“广东音乐发展基金”。十多年来先后举办了五届“广东音乐创作大赛”,每一届大赛均成为广东音乐界的文化盛事,在社会上产生积极、良好的影响,对广东音乐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少优秀的获奖作品深受观众好评,流传广泛,成为国内专业、业余文艺团体、民间乐社演出活动的保留曲目。
为在广大民众中进一步推广、普及广东音乐,繁荣广东音乐创作,促进广东音乐事业持续向前发展,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现定于2017年1月至12月举行第六届广东音乐创作大赛暨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欢迎广大广东音乐从业者和爱好者们踊跃报名。本届大赛得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不仅延续上一届大赛的高规格,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广东音乐发展委员会、广东音乐曲艺团、广东音乐艺术中心协办,并且在本届广东音乐创作大赛期间还将同时举办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进一步扩大宣传本届大赛的创作新成果,促进广东音乐的繁荣和发展。计划2017年11月举行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决赛暨颁奖晚会,12月举行第六届广东音乐创作大赛决赛暨颁奖音乐会,并编辑出版获奖作品集、制作发行获奖作品音像品。大赛结束后将在市内有关社区举办系列惠民音乐会,并组织演奏队伍赴海外演出,演奏曲目包括经典广东音乐名曲和部分获奖曲目。
自本届大赛正式启动起,相关信息将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不断报道。力争把本届大赛办成一次顺利、圆满、丰收的文化盛事,为广东音乐发展史写下绚丽的一页。
【组织机构】
主办 广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 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协办 广东音乐发展委员会
广东音乐曲艺团
广东音乐艺术中心
顾 问:
叶选平 原全国政协常务主席
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创会会长
李近维 原广东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代会长
黎子流 原广州市市长
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执行会长
游宁丰 原广东省副省长
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执行会长
组委会主任:
王 东 广州市副市长
组委会副主任:
陆志强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刘宛子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巡视员
洪志军 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驻会执行会长
卢子辉 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副秘书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委会,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和评审。)
黄 斌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艺术处处长
黄润根 广东音乐曲艺团团长
办公室副主任:
黎家乐 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办公室主任
黄文耀 广东音乐曲艺团总经理
梁玉嵘 广东音乐曲艺团副总经理
张 扬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艺术处副处长
赵泽民 广东电台音乐之声总监
杨 滨 广州电台资深节目制作人及主持人
评委会主任:
刘宛子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巡视员
评委会副主任:
黄 斌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艺术处处长
【第六届广东音乐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一、总则
1、第六届广东音乐创作大赛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广东音乐发展委员会、广东音乐曲艺团、广东音乐艺术中心协办。
2、征稿活动定于2017年1月-2017年9月,2017年9月1日截稿(以邮戳为准)。
3、第六届广东音乐创作大赛由组委会评委会主持评奖工作,并聘请我国音乐界专家担任评委会成员。
4、评审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初评和复评采取审听录音并审看总谱的方式进行;终评由参加决赛暨颁奖音乐会的评委最后评定。
二、征稿要求
1、本届创作大赛鼓励歌颂祖国和人民,讴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抒发人文情怀,具有浓郁广东音乐韵味的优秀广东音乐新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体现时代风尚。
2、主题鲜明,体现岭南人文精神、地域特色。倡导既继承传统又能大胆探索、创新的作品。演奏使用的乐器不限,提倡使用中国传统、常规民族乐器。
3、2006年以来未获省、市级前三等奖奖项的广东音乐新作品均可参评。稿件一般由参赛者本人进行独立创作,对两人以上或集体创作的作品请在投稿时予以说明。
4、本次大赛特设优秀编配奖,要求为2016年10月1日后未曾公开发表及演出过的作品,以传统广东音乐为基础,运用民族管弦乐、交响管弦乐、管乐队等30人乐队以上的大型乐队编制对传统广东音乐进行重新编配。
5、作品具有真实性,作者创作权、署名权没有争议。
6、来稿作品形式不限:独奏、合奏、各类乐器的组合(协奏、重奏、小组奏等)均可;作品时间需在10分钟内。提倡短小精干、雅俗共赏的佳作。
7、每位作者最多可投稿三首作品。
三、报送须知
报送作品分实物寄送和网络电子邮件提交两种方式:
1、所有参赛选手登陆指定网站(http://www.gdyyqyt.com.cn)下载报名表格及相关资料。填写《第六届广东音乐创作大赛评奖报名表》一式两份,并附作者有效证件(护照、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复印件两份。
2、完整的作品乐谱一式两份(含总谱和分谱),并刻制CD光盘的音乐小样一份。
3、通过网络邮件提交作品请使用“finale 2009(菲拉里)”或“Sibelius 7.5(西贝柳斯)”软件制谱,并将总谱和分谱分别制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并附CD音乐小样一同发送至组委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名称格式为:“演奏形式+参赛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或团队名称+院校或单位名称”
4、要求谱面文字、音符准确、端正、清晰,标明速度、时间长度,谱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音频资料清晰、稳定。
5、来稿请寄“第六届广东音乐创作大赛组委会”收,地址:广州市西华路120号6楼,邮编:510170。邮费自付。所有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联系电话:(0086 20)81836258 胡小姐、邓小姐、曹小姐。邮箱:gdyy@vip.163.com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奖金须由主办方按照规定代为扣税。
奖金标准:
一等奖作品2首:含税各50,000元;
二等奖作品5首:含税各30,000元;
三等奖作品8首:含税各20,000元;
优秀编配奖3首:含税各30,000元;
优秀作品奖若干:含税各1,000元。
五、征集范围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城镇和乡村的居民;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华人社团组织;艺术院校师生、专业音乐工作者及广大音乐爱好者均可参加此项活动。
六、其他事项
1、投稿者应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严禁剽窃。凡涉及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征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如已发放稿酬的将原额追回。
2、获奖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解释权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组委会将推荐获奖作品在我市重大文艺活动中使用,扩大作品的影响力;并有权组织录音、出版、举办音乐会,对选用的获奖作品不另付酬。
3、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应征者自愿认同《第六届广东音乐创作大赛征稿启事》约定的所有条款。
4、第六届广东音乐创作大赛组委会对本届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报名启事】
一、总则
1、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广东音乐发展委员会、广东音乐曲艺团、广东音乐艺术中心协办。
2、2017年1月—2017年11月在广州举行。报名及投稿时间定于2017年1月-2017年9月,2017年9月1日截止(以邮戳为准)。
3、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组委会评委会主持评奖工作,全国音乐界专家担任评委会成员。
4、本次大赛分职业组和非职业组,分别进行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共选出35组个人/团体进入复赛,复赛共选出12组个人/团体进入决赛,决赛由参加决赛暨颁奖音乐会的评委最后评定。
二、参赛对象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城镇和乡村的居民;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华人社团组织;艺术院校师生、专业音乐工作者及广大音乐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参赛要求
1、本次大赛鼓励歌颂祖国和人民,讴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抒发人文情怀的优秀广东音乐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体现时代风尚。
2、使用乐器不限。提倡使用中国传统、常规民族乐器、广东音乐特色乐器演奏。
3、参赛作品由参赛者本人/团体进行演奏。演奏人数请在填写报名表时予以说明。
四、报名须知
1、所有参赛选手登陆指定网站(http://www.gdyyqyt.com.cn)下载报名表格及相关资料。参赛选手以个人、小组或团队形式参赛,每人报选参赛队伍不能多于两队。
2、参赛选手可通过现场、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三选一)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以邮戳为准)。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广州市西华路120号1楼大堂。参赛选手\团队需填写报名表,并附上演出剧照一张(如电子版需为JPG格式,不小于3MB)及所有参赛选手的有效证件复印件。采用邮寄方式的参赛选手,请将上述资料快递或邮寄至:广州市西华路120号6楼,邮编:510170。邮费自付。联系电话:(0086 20)81836258 胡小姐、邓小姐、曹小姐。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的参赛选手,请上述资料及参赛音频/视频文件电子稿发送至: gdyy@vip.163.com。
3、参赛选手可通过现场比赛或提供光盘的形式参加初赛。如报送光盘的参赛选手,光盘需含2首广东音乐参赛作品的音频或视频(曲目要求请参阅下述具体要求)。参赛选手自行录制的DVD/VCD要求必须能够通过常用电脑播放软件读取,所报送音频或视频不可拼接。
4、所有报名相关资料、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收到资料后,组委会以报名表上自选形式(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告知参赛选手确认参赛资格。
5、参赛选手车旅、住宿、食宿等费用均需自理。
五、比赛办法
(一)比赛程序:比赛采用阶段赛的方式进行。
初赛(海选35组优秀个人或团队进入复赛)
地点:总赛场——彩虹曲苑
分赛场——文化公园中心台
番禺沙湾文化中心等
复赛(评选12组进入决赛)
地点:彩虹曲苑、文化公园中心台
决赛(采用分组竞赛,竞逐各组别金、银、铜奖和特别奖。)
地点:文化公园中心台
(二)比赛组别设置及曲目要求
1、组别设置
职业组:凡在地方或部队艺术院团和艺术院校相关专业系的学生(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在读生)和教师,在演艺公司供职的签约艺人以及以民乐演奏为职业的自由演艺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及海内外人员);
非职业组:除上述身份人员之外,其他具有器乐专长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及海内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非职业组比赛。另外,职业和非职业演员合演的节目,职业演员占半数以上的(含半数)认定为职业组,职业演员占半数以下的认定为非职业组。
2、组别要求
职业组、非职业组分别设:
职业组:18岁以上(含18岁)
非职业组:少儿组(18岁以下)
非职业组:成人组(18岁以上,含18岁)
*非职业组选手可报专业组,但专业组选手不得报非职业组比赛。
*每组参赛人数规定在65人以下。
3、参赛曲目
(1)非职业组
自选两首广东音乐,演奏形式不限。两首曲目演奏时长合计不得超过12分钟。
(2)职业组
自选两首广东音乐,要求传统广东音乐作品一首,另一首需为广东音乐新作品,需选自第一至五届广东音乐创作大赛获奖曲目两首曲目演奏时长合计不得超过12分钟。)
4、演奏要求
(1)演奏形式不限,使用乐器不限,提倡使用中国传统常规民族乐器演奏。
(2)可视谱。曲谱由参赛选手自备齐全,谱架由主办方提供。
(3)所有赛段演奏曲目可相同。
(三)初赛(时间:9月-10月初)
1、参赛选手可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gdyyqyt.com.cn)下载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初赛全部结束后,组委会将会在比赛官方网站上发布进入复赛或决赛的选手名单。参赛选手请登陆网站查询或来电咨询。
2、参赛选手可通过现场比赛或提供光盘的形式参加初赛,参加现场初赛的时间及地点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四)复赛、决赛
(时间:2017年10月中旬—11月)
1、参加复赛的选手到指定赛场“报名处”报到。没有进入复赛的选手,组委会不再通知,所交资料不予退还。
2、参加复赛、决赛的顺序,由组委会组织安排。决赛详细地址和日程安排将在初赛结束后由组委会办公室在官方网站公布。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分为金、银、铜奖、特别奖及优秀奖。本次大赛增设特别奖,为鼓励选手以不同表现形式演奏广东音乐,发掘创新而不失韵味的演奏形式与风格。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奖金须由主办方按照规定代为扣税。
奖金标准:
金奖4名:含税各20,000元;
银奖4名:含税各15,000元;
铜奖4名:含税各8,000元;
特别奖3名,含税各8,000元;
优秀奖若干,含税各3,000元。
七、其他事项
1、投稿者应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严禁剽窃。凡涉及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对于侵犯他人权利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的将原额追回。
2、组委会将推荐获奖队伍参演我市文艺活动,并有权组织录音、出版、举办音乐会。
3、参赛者一旦报名参赛,即表示自愿认同《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报名启事》约定的所有条款。
4、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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